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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的处罚

    www.aurora-zz.com  2014-07-16  来源: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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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权力编码

    00911043-3-B-091000

    行政权力名称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的处罚

    实施主体

    甘洛县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1.《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处罚种类

    1.警告       2.吊销执业证书

    自由裁量标准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 60日内依法向凉山州卫生局或bt365备用网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凉山州卫生局或bt365备用网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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